第(2/3)页 “我见到了赵云赵子龙,和他交手两招,不分胜负。还结识了诸葛亮,赢得了他的尊敬。我还和周公瑾一起喝过酒,看过他的妾侍小乔剑舞…… “离开三国世界时,我曾经惯用的佩刀不小心遗失了——就是你用来召唤我的那把刀。然后呢,我去到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朝代的神奇世界,在那里成为了天下第一大社团的总长,先后战胜了好几个强敌…… “你说,我究竟算是哪个朝代的人?” 凛嘴唇微张,一脸呆滞,半晌才讷讷道:“你是在开玩笑的吧?时空旅行……那可是,第二法啊……” 这方天地的施法者们,称得上“谦虚”。 但凡是能够用科学技术,达成同样效果的法术,都被称之为“魔术”——比如火球术,科学技术轻易就能实现,所以火球术只能算是“魔术”,哪怕威力像核弹一样巨大的火球术,也只是“魔术”。 只有现有的科学技术,绝对实现不了的法术,才被称之为“魔法”。 在古代,自然是所有的法术,都能称为“魔法”的。 但随着科学发展,技术进步,越来越多的法术,被踢出了“魔法”范畴,降格为“魔术”。 到了如今,已只剩下五个法术,能够被称之为“魔法”。 掌握了真正魔法的施法者,才有资格被称为“魔法使”,其余施法者,都只是“魔术师”。 远坂凛所说的“第二法”,便是仅存的“五大魔法”之一,其功能,便是可自由穿梭平行时空。 正因有“第二法”的存在,远坂凛才没将常威所言,斥为胡言乱语。 但她还是感到难以置信,自己这个不靠谱的英灵,凭什么能穿梭时空,难道他还掌握了第二法不成? “我究竟是怎样穿梭时空的,这个并不重要。我真正的身份是什么,这个也不重要。”常威笑道:“凛你只需要知道一件事就够了:有我在,你必胜无疑。” …… 远坂凛一路与常威说着话,有时被他打击得麻木无语,偶尔又能触发天赋毒舌,犀利吐槽还击。就这样且说且行,不知不觉,便到了车站。 坐上电车进入市区,又下车在市区里大街小巷地逛着,一边逛街,远坂凛一边将各处地标性建筑,介绍给常威。 “怎么样,身为古人,还没有见识过如此繁华的现代都市吧?满街都是汽车,遍地都是大厦……虽然你现在隐着身,看不到你的表情,但我猜你一定目瞪口呆,快要傻掉了,嘿。” 常威面无表情:“你真的想太多。天朝随便一个二线城市,就比这里繁华得多。” 远坂凛嘿嘿直笑:“你不会真以为随便报出一个电话号码,你就成了现代天朝人吧?” “呵呵。”常威发出意义不明的笑声。 远坂凛以为他被自己驳得哑口无言,心情舒畅之下,背着手儿,一蹦一跳地走着,双马尾都愉快地飘了起来。 逛到中午,远坂凛随便找了个快餐厅进去吃饭。 常威问:“这餐厅,不符合你名门大小姐的身份吧?” 远坂凛面不改色:“勤俭持家,不是你们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吗?” “你懂得可真多。”常威赞许一句,又认真问道:“然而你真的不是因为贫穷么?” 第(2/3)页